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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初级职称全面取消评审,改为考核认定
发布时间:2016-12-30 14:00:00 来源:山东亦安 阅读:446次
济南市初级职称全面取消评审,改为考核认定
济南日报  2019.12.30 15:10  阅读次数:727

        近日,济南市人社局出台《关于在我市开展初级职称全员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简化初级职称评价程序,在全省率先试点全面取消初级职称评审改为考核认定,有效提高职称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一、现行初级职称取得方式

        主要有三种形式:


        一是职业资格考试。部分职称系列比如卫生技术、会计、经济、审计、统计等初级职称,实行全国统一考试。

        二是考核认定。对于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满足一定的工作年限后,可通过考核认定方式取得初级职称。

        三是职称评审。对于全日制学历是中专以下的以及非全日制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目前仍需参加职称评审取得初级职称。从现在济南市企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学历来看,有初级职称评审需求的人员越来越少,呈逐年递减的趋势。

二、改革的意义


        初级职称考核认定是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积极探索。中央在《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中指出,要采用考试、评审、考核认定等多种评价方式,提高职称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省人社厅对济南市探索实行初级职称全员考核认定给予了充分肯定,大力支持济南市在全省率先试点,为全省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初级职称考核认定是贯彻我市加快流程再造的具体体现。初级职称全员考核认定可以实现“四个减少”,有效提高服务质量。

        初级职称考核认定是方便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称的创新举措。一方面,考核认定的办理时间更灵活,可以及时为专业技术人员落实初级职称、聘用初级岗位,有效提高服务效率;另一方面,考核认定的程序更加简捷,可以大大减少职称管理部门的工作量和工作压力。

三、主要特点


        (一)认定范围全覆盖。除国家和山东省实行“以考代评”的各系列(专业)职称以及高等学校等自主评聘单位不适用考核认定外,凡在济南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经单位考核合格的,均可直接认定相应的初级职称。

        (二)受益人群更广泛。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全日制学历、非全日制正规大中专院校学历均可作为考核认定初级职称的依据。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大专和本科毕业生对待;技工学校毕业生,按照普通中专毕业生对待。

        (三)办理流程更优化。办理流程实现“四个减少”,有效提高服务效能。即减材料,申报人员需要提供的材料比职称评审少一半以上;减环节,取消职称评委会评审环节,大大缩短评价周期;减时限,职称评审每年度只组织一次,而考核认定可根据需要随时办理;减费用,职称评审需要收费,考核认定不再收费。
 
 
附件:

关于在我市开展初级职称全员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市直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初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简化职称评价程序,提高评价效率,不断提高用人单位人才考核和人才评价的权重,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初级职称工作实际,现将在我市开展初级职称全员考核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凡在我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经单位考核合格的,均可直接认定相应的初级职称,我市不再组织各系列初级职称的评审工作。国家和我省实行“以考代评”的各系列(专业)职称以及高等学校等自主评聘单位,不适用本考核认定通知。

二、人员条件


        (一)专业技术人员应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正规大中专院校学历或学位证书。全日制学历、非全日制学历均可作为考核认定初级职称的依据。

        (二)专业技术人员应符合相应系列职称的基本标准条件,学历、专业和工作年限等基本条件均达到要求的,可考核认定相应的员级或助理级职称。

        (三)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大专和本科毕业生对待;技工学校毕业生,按照普通中专毕业生对待。

        (四)对于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明显不相近或不相关的人员,用人单位和职称认定部门可对工作年限的要求适当延长1年。
        (五)有从业准入要求的职称系列,须先取得相应的职业(执业)资格。

三、办理程序


        (一)单位考核。用人单位应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重点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考核时要对申报人员的品德和专业技术工作能力、水平以及工作成绩进行综合考核评议。申报人员的考核评议结果应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上报职称认定部门。

        (二)职称认定。初级职称的认定工作由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各市直部门负责。各区县、各部门要根据《关于进一步畅通职称申报渠道优化职称申报服务的通知》(济人社函〔2019〕37号)的有关要求,负责做好所属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初级职称认定工作。各区县、各部门要合理规定职称认定的办理时间、办理流程以及申请材料的种类和数量,进一步提高职称工作便民服务水平,及时为职称认定通过人员颁发初级职称证书。

四、有关要求


        实行初级职称全员考核认定是加快推进我市职称工作流程再造的重要举措,是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积极探索,关系到广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区县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舆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初级职称全员考核认定工作有序推进。
 
  记者:王晓菲 通讯员:王帅  编辑:张宗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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